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10-22
负责全市林业普法宣传教育、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、审报审批和林业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工作;监督、检查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贯彻实施;审核林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,对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(不包括森林公安局名义作出的林业行政案件)调查证据、使用法律法规、程序等全面把关审核;做好局党风廉政建设、纪检监察、政务公开、市长热线督办、执法管理监督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、违规违纪查处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、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核、办理等工作;承办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等工作;承担林业行政执法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组织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人:闫九玲 办公室电话:0375-8168993